会计 根据香港利得税条例规定,所有香港公司开业後不论业务是在香港(境内)或香港(境外)进行,每年都必须制定及保存公司的帐户记录。它可以每月、每季、每半年或每一年进行。 按法律规定,所有有限公司必须进行审计,当递交利得税表同时必须递交已审核的财务报表。审计是由香港核数师进行认證审核。 每间香港公司在成立日18个月後必须递交第一份审计报告和利得税报税表